115年度銘傳金融科技盃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暨同意事項 一、蒐集單位及適用範圍 本告知暨同意事項適用於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以下稱主辦單位)辦理「115年度銘傳金融科技盃」之報名、參賽資格審查及相關行政作業。 二、蒐集目的及個人資料類別 (一)蒐集目的:辦理隊伍報名與成員管理、身分及參賽資格審查、競賽聯繫與行政通知、爭議處理、資訊安全及必要之稽核。 (二)個人資料類別:隊伍資料;隊員姓名、學校、系所、年級、學號及學校電子郵件;每位隊員之學生證影像;同意紀錄;以及必要之審查、存取、操作與資訊安全紀錄。 三、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利用期間:學生證影像於競賽及相關申訴程序結束後刪除;其他報名、同意及審查紀錄,僅於辦理本競賽所必要之期間或法令、校內規定要求之期間內保存及利用,期限屆滿後予以刪除或停止利用。 (二)利用地區:個人資料主要由主辦單位授權人員於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報名資料及上傳文件由主辦單位指定之電子報名系統蒐集及儲存,並可能因資料整理及競賽行政作業之需要,儲存或轉存於主辦單位管理之 Google Workspace,包括 Google 雲端硬碟及試算表;因該服務之架構,資料可能於境外處理或儲存。服務提供者及其受託者得於提供服務必要範圍內處理資料。資料如另行匯出,亦可能保存於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管理之伺服器。 (三)利用對象及方式:由主辦單位授權之教師、行政人員及其他經授權人員,在辦理本競賽必要範圍內,以電子或紙本方式蒐集、處理及利用;技術服務人員如因維運確有必要接觸資料,應經授權並負保密義務。 四、學生證影像之處理 報名時應依流程上傳各隊員之學生證影像,僅供主辦單位核對學生身分及參賽資格使用。參賽者得於不影響資格審查之前提下,遮蔽學生證卡號、條碼及其他與資格審查無關之資訊;姓名、學校名稱及足以確認在學資格之資訊應清楚可辨。主辦單位於影像加註「僅供115年度銘傳金融科技盃參賽資格審查使用」浮水印,不作其他用途。 五、當事人權利及不提供資料之影響 (一)當事人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本人資料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刪除。權利行使之聯絡窗口為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電子郵件:mcufintech@eta.mcu.edu.tw。 (二)參賽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如未提供報名或資格審查所需資料,主辦單位可能無法完成報名、確認參賽資格或提供相關競賽服務。 六、團隊報名及未滿十八歲參賽者 本競賽採團隊報名,由各隊指定一名隊員填寫及送出全隊報名資料。 填表人於填寫其他隊員資料前,應將本告知事項提供該隊員閱覽並取得其同意。隊內如有於報名資料送出時未滿十八歲之隊員,包括填表人本人,填表人並應將本告知事項提供其法定代理人閱覽,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該隊員報名參賽及提供相關資料。 填表人應於完成前述告知並取得必要同意後,再填寫或送出該隊員資料;報名完成後如新增或更換隊員,亦依相同方式辦理。主辦單位得以電子方式留存填表人之確認紀錄。 七、填表人同意及確認 我已閱讀並了解上述告知事項,同意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於辦理本競賽必要範圍內,依上述內容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並確認,於填寫本隊其他隊員資料前,已將本告知事項提供該隊員閱覽並取得其同意。隊內如有於報名資料送出時未滿十八歲之隊員,包括本人,亦已將本告知事項提供其法定代理人閱覽,並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該隊員報名參賽及提供相關資料。 本項勾選就填表人本人資料表示同意;就其他隊員資料,則由填表人確認已完成告知並取得必要同意。其他隊員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仍以前述實際告知及取得同意程序為準。 主辦單位得以電子方式記錄填表人之同意及確認時間及所同意之條款版本,作為同意及確認紀錄。